2019年个税新政策即将实施一周年,让大家省了不少税,但国家貌似认为当下个税优惠还不够,又给大家出台个人所得税新政策了。据了解,该个人所得税新政策对年收入不超12万元的朋友十分有利,可以说又省税了。
不过,大家也要尽快关注2019年已填报过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发生变化,如有变化及时修改,否则将可能影响纳税信用。目前,个人所得税应用已上线新功能,增加了“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”:
2019年底前,需要对2020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:如果纳税人在2020年度扣除信息发生变化,需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及时修改确认;如果没有及时确认,2020年1月起将会暂停扣除哦,待确认后才能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。
2019年是我国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第一年,一些纳税人可能还没有及时填报相关扣除信息,也就是在2019年从未享受过相关扣除。
对此,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,对于这部分纳税人在明年3至6月还有一次机会享受。对于这部分纳税人,需要先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,并在单位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前报送至扣缴义务人,才能在今年剩余月份补充享受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。如果时间上来不及,还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。
以下是操作流程:
(1)点击“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”

(2)系统跳出提示,点击“确定”

(3)核对信息;可以点击进入修改,也可点击“一键确认”

(4)确认完成后,系统会再次提醒,点击“确认”,2020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完成。

如果需查看记录
(1)可以点击“查询”——我的记录“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”——切换年度查看。

(2)先按上面操作后,再增加以下步骤:

(3)2020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,同2019年专项附加扣除填写。
扣除年度选择“2020”

六大扣除项目,均有各自需提前准备的材料:
1、赡养老人:


2、住房租金:

3、继续教育:

4、子女教育:

5、住房贷款利息:

6、大病医疗:

微信扫一扫,加客服为好友
第一时间处理您所遇到的问题